【學生可以光榮退場了___之二】
媒体稱:「四月六日王院長發表聲明表示,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不召集服貿協議相關黨團協商。」這才像政治家說的話嘛!但監督條例必要符合台灣人民對憲政体制和現狀的堅持,這還有待我們明眼的觀察。不可被朦了!
「太陽花學運」是可以退場了。
退場之後則不可以解散,應該還要有「心的結盟」,繼續進行對國民黨反民主諸民代的淘汰任務,這要當第一要緊的事辦,也是「七合一」選挙首要的目標工作。
因為在我們的選罷法未健全之前,要修法必有待於對民主制度有共識的人士進入議場,然後修法才有可能。否則,如當前這些「豬仔議員」或「馬前卒」般的立委,這夥人根本不知民主為何物,他們只是對自身有利圖的才會關心,此外,即使是讓渡了台灣六十幾年主權的事實,也是可以無睹的。馬英九沒有賣台,他是把台湾當他的伴手禮送給中國而已!
我相信國際間還有公義,不會對中國的併吞台灣視若無睹,但是台湾人若也像馬英九一般地「捧屎抹面」,自我感覺良好,寧為奴,不為主,就難讓國際同情了!所以,像馬英九這種台灣民主之蠹,台灣人對之進行罷黜乃是第一要務。所以建議,玆後凡公休或課餘,即應該隨時集結於此諸蠹之選區開導民眾,爭取更多支持的同志。「七合一」以後的台灣一定有煥然一新的新局面出現!
謹按:我們的民主有極大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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賄選之橫行一直改不掉。因為國民黨太有錢了!其他的政黨幾乎都是窮措大。國民黨的不義之黨產除要追究外,競選是否能限定費用,或公費支付,或只能限定競選活動的形式等也要規定,超限即違法。
我曾看過美國在選举時,很少見到旗海傳单,或宣傳車穿街入巷的場面。但電視台的競選政見辯論卻很受歡迎。
台湾的選举在過程中,錢花太多了,甚至超過了他當選以後的四年薪資的總額,也有甚至數倍的,要怎麼辦?是搞官商勾結、或當黨意的奴才,還是魚肉鄉民當特權買辦取佣呢?選後跑债務都很困難了,還能有心於國家大事、人民福祉嗎!
人若是真人才,在古代劉備還要三顧茅廬,諸葛亮才願意出山相佐呢!現在的諸葛亮卻要花大錢、遭受祖宗八代被清算,甚至奴顏婢膝般的自瀆,爭的竟是為民服務,誰信?!選举制度若病了,選举出來的應該也是不健康的人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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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法」之存在,本是為了選举若出了差錯以後能有所救濟。但我們的「罷免法」窒礙難行,這已有許多共識了。所以然者,因為立法的民代當選既不容易,豈容選民可以輕易地被罷黜掉!自然要立法設障礙以自保: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選上難,罷免自不容易,這也是因果的情理。所以,必要好好的修補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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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也是,所以會設「鳥籠」規範民意,使之成為虛設。這也和執政者的封建独裁心態有關。興革是對老舊勢力的反動。常是對舊体制的更正,當然不受歡迎。所以要設障置礙,百般阻擋。但「公投法」是体制內決定民意的溫和改革,不是「革命」!独裁專制常會走上「革命」,民主体制則因有「公投法」當民意的洩圧閥門,所以不會導致「革命」而玉石俱焚。
學運應該可以退場了,離場後的任務,難度都很高,都要務實,這時候更需要智慧和承擔使命的肩膀,大家加油!玆抄錄一句名言相勉:
《老子》云: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___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附記:退出議場時,建議侭可能把議場的擺設恢復原狀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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