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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於「野客」】


孔子說:「質勝文則野。」


我就是「文」不來,禮儀規範我是能免則免。生平好像只穿過兩次西装戴領帶:一次是我當新郎時,和小女兒嫁人當主婚人的那一次。


男人的领帶就像女人的裹小腳,讓我深惡痛絕!如今的女人天足了,可惜又被套上了高跟鞋,又落入被物化的窠臼之中,蠢丫!男人則還是被领帶套著脖子,像是畜牲被繩子套牢一般,我感到很難堪!所以,我懶得看場景穿衣服,随便慣了,總是以舒服為主。我也有自知之明,人多處避之唯恐不及!


因不依規範、不喜受教,所以「野」了。「野」中自有其「自在、随意和方便」的內涵。


猶記得神交的故友陶淵明先生,昔日曾因督郵要來視察,只因上官要求整装哈腰迎接,他一想到就嘔,決定不再委曲自己,為「五斗米折腰」了,欣然賦歸去來兮,連夜放舟走人了。


陶淵明先生的詩文集是我的最愛。我愛他的真性情的流露,絕少修飾的野性,是真正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就「野」來說,我不以為可以被形容為「高級的」,或「高尚的」!因為「野」是較少修飾的素樸,和「土」、「俗」較近___「台巴子」則庶幾近是!


我這「台巴子」樂在我行我素,堂堂正正的做我的「台灣人」。才不會像那個胖嘟嘟的、剃了光頭的、還披了袈裟的政治「和尚」,為了中國,還造口業!食住在台灣,還要挑撥離間,說:「台灣沒有台灣人,」( 瞎了眼了!)說:「台灣哪個不是中國人!」( 心被油膏了!) 操作顛倒無明,來撕裂族群;用油來燒旺瞋恨的怒火,並藉以顯示他是「高級的」!其實都只是為討好〈無神論的中國〉之自瀆,是罪証昭彰的欺師滅祖的敗行!這些人所標举的「高级」,正是其下流和可耻之處!應被唾棄。佛法自有樂地,就是能時時處處使眾生離苦得樂,這都是遠遠超越政治、經濟的狹隘,和尚何癡哉!棄佛法天地而自圉於井坎之中,器何小也。


年近古稀,常感到:人生是客難為主!人作天掣,十事九失。回首前塵往事,夢尋檢點:許多的挫敗幸多能以善終,我是福氣人也。


細數來時路,親証眼見的得失成敗不少:許多人固無作「主」的命,甚至想作「客」也求之不得,終淪落為「奴」的也還真不少。


有負債還不清的「錢奴」,有聚斂無厭的「守財奴」,有迷恋官場知進不知退的「官奴」,有坐視國家主權被矮化、被讓渡了也不吭一聲的「亡國奴」、、、等等,蓋此諸人「奴」性之形成,乃由於心性之無反省能力使然。


蓋「債」非不可以負,「財」非不可以聚,「官」非不可以做,只是國必不可以亡!至於,可不可、聚不聚、做不做之間的抉擇,唯求其適可,而止於至善;若不知「止」則徒取辱耳。


人間事,常是作「主」不能,為「奴」不願,但為「客」則可矣。客随主便,随遇而安以待機,時而後動,效率會事半功倍;恆持「客」觀而執中道,則實現而理明,得圓融無礙。如此,則處世何難。


「野」之一字,前輩用來大抵也都在「質樸無文」的意涵內,常寓褒於貶中。


像「野人」、「野花」則寓有較強的生命力之義;孔子「野合」所生,這個「野」字的事實,讓日後道學人士心頭疑惑、難堪,辯解為苦;「野人獻曝」、「野人獻芹」、陸龜蒙詩「自愛垂名野史中」、清代夏敬渠的名著用「野叟曝言」當書名、、、


總之,和「野」字輩的人交朋友,不必用心機。大抵這類人沒什麽需求,極容易滿足,只是有點「番」和「倔」,且粗俗無文,有時很不上道,但沒有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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