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925白玫瑰運動集會」在凱道和景福門前集結,抗議對「性侵六歲以下童」的犯人、法官反給予縱容輕判!對於家屬和輿論的評議,法官還引經据典、強辭奪理,有「汝又奈我何!」的高姿態,讓人氣結。
這類所謂「恐龍法官」的存在,把國家道德綱常的基礎___情、理、法都搞亂了。判決文成為市井聊天的笑柄,但也是惡徒犯法的倚恃!法院已不再是評理、論是非的地方,也不是摘姦發伏、制裁犯罪的公堂了!
所以,因有鑒于法官迭有脫序失職的演出,才有今天的集會,並向總統陳情抗議。總統府並有書面的回答,其意旨也依然是放在擬修「法官法」,由司法院主其事的老調___
這事本來極不妥!在野黨評曰:「由司法院評鑑法官,是球員兼裁判。有違常理。」確然如是!國人應也都如此認為才是。
葢自從數十年前許水德先生點破了「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中華民國的法律,從兩蔣到今天的馬先生,許多法律問题總是政治解決__特偵組對同一性質的事實,放馬而押扁就是一例;檢調也辦「綠」不辦「藍」。可見台灣這家「司法公司」的股權,迄今百分百仍然是中國國民黨壟断的「托辣司」企業。監察院的糾弹權,從王「聖人」被收編入這系統以後,台灣的監察院就像是附設的、職司類似是衛生所「家計員」的角色,也在推行家庭計劃的工作。以前衛生所教人使用保險套、装避孕環(樂普)或結紮。現在的監察院則是由院長帶頭指導夫妻閨房要採哪種交媾姿勢才能受孕,可以更有效率地生產報國!本業的職司:端正官箴、風憲等對政務官的糾彈,反變成是公司老闆的事,可無庸置啄似的!也可見這樣的台灣司法體系、正如壟断的独占企業般的模式、早就存在了。有這事實正是所有的抗議、或陳情必如馬耳東風,「誰理汝!」不被當政者所理會的理由。
美國也曾經有過一段「大王」的時期,有石油大王、鋼鉄大王、、、等,一時全國的資產被這些大財阀掌控了,可以予取予求,甚至還飬了許多參、眾議員在國會殿堂為其事業方便立法,幾乎使一國之民變成這數家财阀的家奴。惡化下去,勢将逼得美國也要走上「革命」的路上去了。幸好有老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以其個人魅力和領導能力,乘時崛起,在第廿六任總統的任期間(1901~1909)以超強和團結的民氣,用來強廹大財團解除壟断和獨占,這被稱為「巨棒」的政策,打倒了經濟「恐龍」,解除產業的「緊箍咒」,開啓了美國經濟全面繁榮的契機,同時也避開惡質的資本主義必帶來如「共產革命」的風潮。
對中國國民黨在台灣的獨占,已不只是司法等憲法五權的壟断而已。現在的中國政策就是專断独行,國庫的预算度支也是浮濫随便。這種政黨早就應該以「巨棒」痛擊之,逼使解散了。
所以,國人對「法官法」不必有太高的期待了,但「五都」必須把國民黨擊垮,2012年的總統選举也要國民黨下台。以後的八年2012~2020必要使國民黨解體,完成轉型正義的民主建國工程,才有可能。
台灣的一切改革,只要國民黨還存在的一天,無論是她在朝或在野,就不可能有像樣的改革!這就像人在果樹下工作,被蜂螫了,最好還是把蜂巢摘了,才能放心工作。台灣所面臨的很像是人被蜂螫了,蜂巢不摘,就甭談修剪和採果了。國民黨就是台灣民主果園中的「黃蜂窩」,不摘除便随時有黄蜂随處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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