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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關說」】



「法律千千萬萬條,都不及金條一條。」這是過去「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末法時代之現象。在那个時代裏,「司法黄牛」出入法院後門喬事,最能吃香喝辣。能吃這碗飯的都頭面人士。


 


人也最怕犯官符,若家人中有人犯了,全家人便亂了,一定會託人打通關節,喬事。這就是「関說」。有時也叫「交際應酬」___建立交際圈、人脈。「關說」是随著人類的出現就有的現象。為的是趨吉避凶或趨炎附勢。都是人性。


 


凡政府機關,千門萬户,都和人民利害相關,故每天出入政府機關的人民,都不免帶些許的請託或關說。關說若求的是對不解的法令禁制之釋疑解惑,則是合理的,若因此藉故勒索就是犯罪了。


                                                      


「柯案」的無罪判決,王院長曾手機電話給法務部長「伯」,提及立院的決議:要求法務部防止濫訴之擾民和糜費,若「柯案」之判決於法律引用若無不妥時,則似可依立法院決議之原則結案了。


 


此見解,「伯」告知高檢署檢察長「阿煌」,「阿煌」也告知了承辦的高檢署檢察官「秀濤」,要她秉此原則依法辦理___


若經「秀濤」之檢示,認為「無罪判決」的法律引用,並無不妥時,則結案;否則,提抗告再上訴。這雖非「正法」,也還能算是「像法」時代的法律見解。


 


以上情節,王院長說他是基於立院之決議,就「柯案」為例,所作的閒聊。對法務部表示對「濫訴」的関心,有何不妥?只是一種意見的交換,並無對個案施壓的意圖,何來関說?


 


可是特偵組在檢察總長黄世銘監控之下,長期違法監聽了立院王院長、法務部曾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等,還逾越了特偵組的分際,對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做「行政調查」___這些都是違法取証!而且還斷章取義、深文羅織,入人於罪。


 


林秀濤檢察官說:對於「柯案」的取證資料,檢察總長黄世銘告誡她要守密,否則嚴辦!但黄却連夜將這些非法的通联密件越級報告給馬總統了!馬總統既全不查真假,江揆也不諱去破壞憲政的体制,一起在黄世銘的魅惑下,壞了人的名節,把個國家搞得像「瘋人院」!結果使馬總統在錯誤的時間點上,引爆了錯誤的炸藥,反而轟得自己灰頭土臉!


 



又林秀濤檢察官也很可笑,她被特偵組調查時語無倫次,收件日期都會說錯!但這有檔案可查,是小事。我只是想到人當了「包公」審人時,容易装得威風八面;但當人被「包公」審時,會嚇得不自覺撒了一褲子的屎尿。世間輪迴,執法人可得要有警覺呀!審案時嚴刑逼供很不可取。現在已非「包公」的時代了,何況過去警備總部的那一套,早把兩蔣應有功績全搞臭了。



 


馬總統常自以為是___把「關心」的好意當作「關說」的惡意解。發動對王院長等的「奇襲」,以為他已經掌握了十足的罪證,可以一舉把王殲滅了。完全不留餘地和情面給王院長,讓他可以黨員的身分,在黨的制度下如考紀會等,有個申辯的時空。馬之醜形惡狀,令人憎惡___完全像是在示範什麼才是「關說」,什麼才是「施壓」。這是靠「拳頭大」的說的才算,是「無法」時代常有的現象。現在「總統」最大,所以馬英九的說諭就是最高的法律。但台灣人民却不這麼想!


 


馬之憑證來自黄世銘和特偵組的竊聽,取証已違法在先,程序正義又付之闕如。即使馬的含淚、帶笑或義形於色的表演,不輸專業!只是讓觀眾覺得他演的是在搞鬪爭,整人為樂的昏君戲。在情理法既都站不住脚,所以,才會在民意的支持度上只推升了王院長的支持度,反而使自己貶落到個位數___9.2%的低標!


 


在昔阿扁民意支持度還18%時,馬市長要阿扁總統知所進退。現在的馬總統是阿扁的對折再加一點點,應該下台了吧,否則,就不知羞恥了。人若得意時,話說過頭了、也做得太絕了,都會像是空谷回音,清清楚楚地回傳過來,這就報應呀。


 


馬現在想孤立王院長,在國民黨中密密匝匝地設下了許多禁制,深溝高壘,形同自困愁城。國民黨經此挫敗之後,也像是錯估了賭局者,孤注之一擲之後,結局是輸到「脫褲」!9.2%的總統兼黨主席,幾乎被人民吐的痰淹沒了,黨員也跟著走,唾面自乾,可見這個黨已爛透了___沒有絲毫反省的免疫力了。


 


公道自在人心,五年多來就是他一人把台灣的政治搞亂,主權退讓到把个台灣國家的形象變得是中國的一省___ChinaTaiwan),把經濟也搞砸了__物價飛漲,百業蕭條,失業飆升,工資後退20年。他是台灣的「掃把星」,帶衰!他是馬家被寵壞了的孩子,自以為「天上天下,唯我獨尊」,若不如他的意時,就恣意搞破壞,他是精神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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