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田兼好 的「徒然草」之127節云:
改之無益者,以不改為佳。
這句話的意旨,我一用在「家事」和「國事」上,用來權衡被要求的「改革」是否有其必要!
若「改革」祗是無端去攪混一池春池,徒使大小的魚和蝦都翻肚死亡,這種「改革」就是災難!
若池水既髒又臭,不換清水則魚蝦必俱亡;若你是管池人,說要換水,却只是去攪混而已。像這種說理一套,做法又是另一套,把虛应故事當作是「改革」,其実反而坐失了救亡的機會。
凡「改革」必是出於必要的,不可兒戲!
以下有三原則要斟酌:
第一、非為了更公平的必要,莫提「改革」___
(1)像為求預算分配能更加公正,地制法中「五都」的行政區劃就顯得急就章,即不能從人口和行政區的多少和大小,将全國都納入考慮,其結果不公平依舊存在。這類的「改革」只會製造更多的紛擾而已,無任何好處!
(2)像軍公教的課稅是國民应盡的義務,軍公教無享特權的豁免理由。
(3)18%原是一時對特殊族群(老法統又稱「老賊」)的權宜,軍公教的退休也用來沿用,就是極不公平的事実。(2)和(3)之取消是走向公平的一步,卻為了選票考慮而敷衍了事,最不應該!
(4)健保費之紛争,既稱「二代健保」較公平,卻不優先推行,也是費解的事。
第二、非為了更有效率的必要,莫提「改革」___(1)像為精簡政府機関的疊床架屋,常常做的是体制內裁減正式人員,却大量雇用「永久」性的臨時雇員,反亂了体制。
(2)考績法優等的設限和丙等的退職機制,最蠢!類似的法規在三、四十年前曾試行過,完全行不通。這制度除了大開部屬行賄上司的歪風外,也最易使上司因受賄被積怨的部屬檢举而下獄!必使機関内因考績而勾心鬪角,以致烏煙瘴氣,但於行政效率則無提升之可言。
(3)像馬政府上台之初,所進行的財政預算之動支,如「擴大内需」、「消費券」、「近貧專案」等等,都違離了「富民」、「富國」的常識!一個健全的財政有三事要遵守:首先是花錢要能興利除弊。其次是要量入為出,除非必要,不輕易举債。最後是能「積雨來糧」,有未雨綢繆之計較,才能無後顧之憂。這些事他都疏漏掉了。完全是一副紈褲子弟敗家相,燒錢像燒銀紙、庫錢,令人痛心!
第三、非更具有理想前景的追求,莫提「改革」___
(1)「CECA」和「ECFA」偏離了WTO的範畴。對台灣而言經濟的得益是近零,但政治上卻掉入「一中兩區」的陷阱,把近九成國人想「維持主權独立的現狀」給犧牲了!
(2)開放台灣用稅金優遇栽培出來的巔峰電子產業西進中國,這是挖根移植的設計,遺患無窮。從台商西進後,以在中國低亷勞工成本所製造的成品,從小五金到大家電,從葱蒜到茶葉,從毛巾到棉被,從路边攤到大賣場,早就壟断了、排擠了台灣高人工成本的產品,現在都是中國製品了。受影響的台灣廠商的圖存之計,不想関廠的,必會降低現有勞工薪酬!不然,也會関廠,跟著步上西進的後塵。商人逐利,原是本性,不足怪異。可是政府竟以「改革」來帶動倒閉、関廠、失業潮和自殺率的上升,這樣的「改革」全無願景可言,讓國人覺得像牲畜被帶著走上暗惨的屠宰路一般!
當前既有這樣的以「改革」為名,而居心叵測的政府,人民不革命就極反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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