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的祖國】
商人逐利,「利藪」所在,如蜂趨蜜,如蝇聚羶,如蛾撲火,唯利而已。
世譽商人之擅營利也,曰:「陶猗經綸」!春秋時范蠡佐越王勾踐滅吳興霸之後,易姓名,隱身市廛中,居陶為朱公,而貨殖貿易,十九年曾三致千金,亦疏散其財以賙濟親友鄉黨之窮乏者,人尊之曰:「陶朱公」。猗頓春秋魯人,少貧寒,曾受教於陶朱公,後以煑塩、畜牧致富,財埒王侯。蓋人生既富矣,則當恤貧、損有餘以補不足,老子曰:「此天道也」。
又考古今事業之成功,乃資方与勞方群策群力之結果!大事業家既富可敵國,其事業體能生飬数千、数萬乃至数十萬從業人員,使均霑盈利,滿足家計亦享富足,則該事業家乃是大菩薩也。若是為富不仁,刻薄成家,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以奢靡為尚,既不堪為世法!又憍心恣志,動輒恫嗆政府以「撤資」、「出走」云云,蓋是人之為阿修羅道者,故亦無須挽留也。
頃讀史記《鄭世家》載:鄭國商人弦高,途遇欲奇襲鄭國之秦軍於滑,弦高乃矯鄭伯之命,以十二牛犒秦師,且使人告鄭為備,秦遂不敢襲鄭。鄭穆公以存國之赏赏高,高辭;以其屬徙東夷,终身不返。
史載官商勾結相圖利之事最多,如以上弦高之故事,則甚奇!蓋古來之絕無僅有也。故心嚮往之。
又讀西洋古史,猶太人在西元前1025年曾在今巴勒斯坦的土地上建國,稱:「希伯來王國」。以後分裂為「以色列」和「猶太」兩國,前者於西元前722年為亞述帝國所滅,後者於西元前586年為巴比倫王國所滅。這事到二戰後,在1945年猶太人才能在紅海之一隅重建「以色列國」,則離猶太民族之亡國已經2532年矣!
猶太民族最擅貨殖,營利之智慧亦最高!然輒,公義與私利常相衝突,一部《聖經》,不論是《舊約》、還是《新約》,所寫的都是猶太民族於亡國離亂中,國民意志迄困於這義、利之辯,而不得統合、團結。故持續流離於列國之間,遭受逼害、驅逐。天地廣大,竟無立足之地。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人一旦成為「亡國奴」,人命和財產便都随時處於不可測的變滅之中!猶太民族之亡國哀史,其中如二戰時,因納粹德國之廹害,猶太人死於集中營的毒氣室和焚化爐的,有數百萬人!但此絕非其亡國歷史中的孤例!可見血淚斑斑。
託天之福,ニ戰之後,台灣竟享有六十年的經濟繁榮和政治安定,這是四百年台灣政治史的奇蹟。豈知竟被馬政府壞了。
馬英九的兩年可以違憲、違法更違多數之民意。他似乎完全遵行中國的「反分裂法」,ecfa更為台商和中國的利益制法,無計於傷損到台灣的市場和主權的立場,只想改變現狀以肆應中國「終統」的野心。故聞中國因而又有訂定所謂「台灣法」的意圖。
所以,若台湾是個國家,馬英九的行逕就是叛國!
台灣和中國本來就是「一边一國」,1896年以來就是如此!若不是他別有圖謀,否則又何必戴枷自鎖呢!覆巢之下無完卵,若台灣因此亡國了,那可是愧對子孫、萬死莫贖的罪咎啊!
商人可以無祖國,但無祖國的商人,其財富利得随時都可變成浮光掠影,還會因此造端生災!台商和馬政府可以不要台灣的國家定位,因此,若台灣不是國家,則台灣人有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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