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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公審會」我就氣】


選举、罷免、創制、複決這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基本四權。孫文在「三民主義」的演說辭中「民權主義」篇講的就是這些,都有明確的定義。


台灣若依孫文的學說,已經過了軍政、訓政,現在是處於成熟的憲政時期,並以直接民選總統和國會議員了。後者是代議政治的模式,而創制、複決則補救代議之不足,藉由人民以公投的方式做更貼切民意的訴求,提供行政、立法者遵照。為的是使真正的民意得以完全發揮,讓人民的意志可以随時糾正政府在行政或立法上的逾越或偏離常軌!


馬英九2008年以來的執政,偏離民意和憲政常軌越來越嚴重,內政上,一意孤行,跡近獨裁,戲般地把台灣帶進中國的霸權的漩渦裏,犧牲主權挑逗中南海官僚們侵吞台灣的野心,這是完全逆反台湾人民八成以上維持主權現状的民意的,不負責任又無端啓爨如以肉餌虎把台灣帶入危機之中!這樣的偏差執政使台灣的六十年的成就必將在其愚行中毁於一旦!這時刻人民當然要適時對此類荒謬的政策行使創制和複決予以糾正!


公投是勢在必行的民權行使,只是台灣的馬政府却在公投法上對所有公投案件多所限制,有所謂「公審會」之設!


公投既是基本民權,只要通過提案門坎,案子應該就可以成立,然後選委會就依之安排投票事宜。就是「公審會」之設,其權力也只能限制在程序的審查,只要不違程序就沒有被批駁的理由!豈知我們的「公審會」意見特多,程序之外,竟然也干涉起公投的案由來了。不符其意的便一概批駁不准。這是什麼樣的機構啊?十幾個傢伙就可以逕于否决掉20萬人民甚至45萬人民的意志。依憑的是什麽樣的大權啊?我想到就氣!


讀者諸君若有這些「公審會」大人們的電話或手機,請公佈讓45萬充滿疑惑的、且鬱卒的公民可以随時向他們請教、解惑!


我們台灣的民權就像是同居在一間公寓大樓內,馬英九是大樓管理員,他掌管大樓進出的鑰匙,你要怎麼出入大樓他都有意見,不順他的意,想自由出入就由不得你了。當寒冬時鎖你在門外不讓進入,凍死是你活該!你能不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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